持有舊款智能身份證(即簽發日期為2018年11月24日或之前的身份證)的兒童的換證安排

2005至2007年或2012至2018年出生並持有舊款智能身份證的兒童,均須由其父母任何一方或合法監護人陪同,並帶備有關兒童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其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前往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辦理換證手續。陪同辦理申請的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須擁有有關兒童的監護權,而該監護權並未受任何法院頒令所限制。

根據現行法例,凡年齡不足11歲的香港居民無須登記領取身份證。因此,2012年或以後出生的香港居民除非因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而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否則便無須參與全民換證計劃。此外,現已持有新智能身份證的兒童亦無須換證。

有關換證時所需出示的文件,詳情如下 :

2005至2007年出生人士前往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申領新智能身份證時必須:
  • 帶備其舊款智能身份證;
  • 由其父母任何一方,或一位年滿十八歲的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換證手續。陪同辦理申請的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須擁有申請人的監護權,而該監護權並未受任何法院頒令所限制。陪同者亦必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份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等。如由合法監護人陪同,該監護人須同時出示可證明其監護權的文件。

2012至2018年出生人士前往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申領新智能身份證時必須:
  • 帶備其舊款智能身份證;
  • 由其父母任何一方,或一位年滿十八歲的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換證手續。陪同辦理申請的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須擁有申請人的監護權,而該監護權並未受任何法院頒令所限制。陪同者亦必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份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等。如由合法監護人陪同,該監護人須同時出示可證明其監護權的文件;
  • 其同行父母任何一方或合法監護人亦須出示:
    • 申請人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例如護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等)或最近的學校證件(須貼有照片並經學校蓋印,例如學生手冊或學校記錄卡);及
    • 如申請人的身高不超過90厘米,亦須出示申請人的一張(50 x 40)毫米的正面近照。

備註:
(1) 至於在2008至2011年或2001至2004年出生的人士,由於他們會在換證計劃期間(即2019至2022年)分別年滿11歲或18歲,因此他們須於11歲或18歲生日後的30天內前往六間人事登記辦事處的其中一間,申領兒童或成人身份證,而無須透過全民換證計劃換證。有關間人事登記辦事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請按此處

(2) 九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只會辦理舊款智能身份證換領新智能身份證的申請,因此,因年滿11歲或18歲而申領兒童或成人身份證、或因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而申請補領、或更改身份證登記資料或新來港人士申請身份證,請到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有關申請,詳情請按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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